平潭少数民族高考照顾政策暂不调整 享受加10分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1-05-18 22:31:56

昨日从省高招办获悉,原有的平潭县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暂不调整,从2014年(即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的正常毕业年份)开始,再按全省的统一规定进行调整。

 

据了解,我省2011年高招细则中规定,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10分照顾并由学校择优录取。平潭海峡大桥去年通车后,平潭岛主岛与大陆已有桥梁连接,从政策上不符合此项条款。不过省高招办表示,为了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原有的平潭县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暂不调整。

 

此外,省高招办还表示,凡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的高考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4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的高考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4门。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届时,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据了解,对于拟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6911日,考生必须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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