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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高招奥赛和体育特长照顾政策有变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高招办获悉,备受考生关注的福建省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已经得到教育部的批复。福建省高招办表示,为了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项目及分值均维持不变。不过,接下来则还会有一些调整。

 

具体的调整有两项,一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微博)加分项目;二是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这两项照顾政策调整适用的对象为从2011年秋季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2010年及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其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内容有三类,分别为:

 

A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 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B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C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照顾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报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另一项关于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内容为: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分向高校投档。申请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须向省教育厅提供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及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集体项目运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省教育厅将会同省体育局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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