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教育厅作出明确批复:“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将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厦门理工学院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为主安排”。此前,全省共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9所重点建设高校,均为老牌本科院校。进入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是厦门理工学院发展历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厦门理工学院升本以来办学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意味着学校未来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也将肩负起更重要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依据该规定,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制订并公布了《增列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涉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工学类专业/学生占比、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数量、硕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年度科研经费投入、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等九项硬性指标。
此次成功入围并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厦门理工学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升本以来,厦门理工学院办学思路日趋清晰、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质量稳定提升、办学特色日益形成。2009年10月,在中国大陆高校中第一个提出建设“亲产业大学”;2011年9月,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1年10月,成为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2年6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福建省重点高校建设项目启动于2003年,是福建“十五”高等教育发展的省级重大建设项目。该项目将通过重点建设一批高校,使之成为海西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解决海西重大科技问题的重要基地,对外、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基地,带动福建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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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确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7年,增列漳州师范学院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文件)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
在政策支持上,对省重点建设高校,除安排正常教育经费外,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我省重点高等学校以及重点学科建设。此外,加强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不断增学科领军人,增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点建设高校与美、英、法等国外大学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加强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与国(境)外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并选派教师赴国(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合作。
增列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基本条件
一、学校应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二、学校工学类专业占本科专业和工学类学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均达55%以上。
三、学校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达5个以上。
四、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70%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20%以上。
五、学校拥有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开发基地、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达5个以上。
六、学校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
七、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达4000万元以上。
八、学校生均拨款水平达1.2万元以上,其中工学类专业生均拨款水平1.8万元以上。
九、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8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