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资讯

2011年福建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

2011年,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仍然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福建省高招办另行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今年福建省高校录取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由省高招办组织高校分批次进行,对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艺术类和体育类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省高招办应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

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如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经征求志愿录取后,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顺序),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部分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定向协议。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另据了解,按规定,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199号行政楼403

咨询电话:0592-5531111、0592-559111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闽ICP备080029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