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出台20日前交申请

来源:闽北日报 点击数: 日期:2011-05-18 22:13:17

距离高考不到一个月,13日,记者从南平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南平共有19458名学生参加高考,其中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19045名。我省高招录取的照顾政策已出台,为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项目及分值没有变化,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与在闽高校这两类。市教育局招生办提醒,享受相应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于520日前将登记表交到当地高招办,逾期将不受理。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五类考生优先录取

本次高考招录有五类考生将优先录取。即应届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两类考生享受加5分的照顾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但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七类考生享受加10分的照顾

应届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均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同时,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也可享受加10分照顾,且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校园文化